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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道德教育要把人引向何方”,这一根本指向性的问题,无论是在道德教育的理论还是实践中,都是一个不可回避的核心问题。不同的人学观和德育观在这个问题上作出了不同的回答。引导和促使人去做成一个“人”,是生活论德育观所作出的回答。
一、人曾经有过的追寻
人曾经将自己与神相攀附,把自己看做“神人”,是一种能够与神相通的、并最终能够成为神的特异存在。“成为一个神”曾经是人的追求,也是道德、道德教育的指向。“人的特征正是其超人、神人的性质。人不仅知道神,同时这种意识——宗教意识——又是他的本质特征,因此,完全可以把人定义为一个与神有着有意识内在联系的生物”。①西方从古希腊时代开始,这种“神人观”就已现端倪。在柏拉图的理念王国里,那最高等级的理念被他直接称之为“神”,只有“哲学王”才能达到对它的真正把握,因为“哲学王”是摆脱尘世束缚的人,只有他才有资格与理念“居住在一起”,也就意味着“哲学王”是与理念一样纯粹、一样神圣的存在,是达到真正觉悟的、与“神”同在的“通体透明”的非凡存在,很显然,这样的人就是“神人”,就是“圣贤”,是人生最高境界的体现者。②
中国虽然不曾经历过宗教完全统治的时期,但也同样存在这种“神人”的人学观。自汉代“罢黜百家,独尊儒术”之后,儒家成为正统的意识形态,虽然没有西方宗教那种对于彼岸世界的追寻,也没有对于上帝的绝对献身,但儒家却在引导人们走向神圣性的超越。这种神圣性表现为对于“人欲”的绝对克制与消弭,将“灭人欲”神圣化为“天理”、“天德”——“人心莫不有知,惟蔽于人欲,则忘天德也”(程颐)。儒家所推崇的“圣人”就是一种能与天地合德,与大道同行的人,凌驾于一般人之上的非凡之人。
基于“神人观”的道德教育,是一种“神化”的教育,换句话说,也即是教育要将人提升为“神”。在对于人的理解上它所持的信念是:人是可以达到神的境界,拥有完全的神性的。教育的根本使命就是要帮助人去听从自己最高层的本性——神性之召唤,努力摆脱自然性,跳出自己作为人的生活经验,脱去“人”的帽子,也就是在“神人”中去除掉“人”的因素,实现完全的神性而“修成正果”,化成一个“神”。教育既以教人“成神”、“成圣”为其根本的取向,也就必然要人去否定和背离身在其中的、现实的世俗生活。它教导人把这种生活看做是没有价值的、乃至是堕落的,把现实生活经验、生活欲求视为不洁的、乃至是邪恶的。这种“神化”教育在历史上曾经是道德教育存在的普遍形式。直至今日,我们还不敢说已经完全摆脱了种种神化教育的影响。
在历史的涌动中,人开始从向神攀登的天梯上跌落,跌进了他的作为物质存在的血肉之躯。这时的人又开始把自己归属于自然,将自己比附为“物”。人的自我认识实现了从出世的“神化”境界转向入世的“物化”状态。这种转变在思想根源上,缘自于统一自然观的建立。这种自然观,一方面把上帝、神灵等的神圣性从自然界驱逐出去;另一方面又把人归属于自然之中,将之还原为一个物质的实体,人性被归结为自然性。人或是被视为机器,或被当做整个机器上的一个零部件,人只是为机器这具“物”所支配和指使的另一具“物”;人又或是被等同于其他动物,认为人和其他动物一样,他的本性只是满足生理的、物质的需要。人生的目的就是去追寻物质享受的快乐,认为这种追寻既是人之所需,它就必然是善的。
这种“物性化”的人性观、道德观在西方源远流长。古希腊哲学家阿里斯底波认为,人是宇宙的一部分,因此人性与自然本性相一致。德性就是要按照人的自然本性去生活。人和其他动物一样,生活的目的就是追逐快乐,不论使用什么手段,追逐快乐就是善。而他所认定的快乐是肉体上的快乐远胜于灵魂的快乐,肉体上的痛苦远远比灵魂痛苦难受。
自文艺复兴以来,众多的思想家们都在高扬与神性相对立的人之自然属性,把人的自然性视为人的本质。他们之中有的认为,人是自然的一部分,人应当按照自然本性去生活,尽情享受现世生活(瓦拉);有的说,人首先是一种“自然物体”,人的自然本性就是自我保存、自私自利,基于这种本性,他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去占有一切,这是天赋于人的“自然权利”,“人对人像狼”,这就是自然状态下人与人的关系(霍布斯)。一直到当代还有人认为,“人类不过是复杂一点的动物”,人和园丁鸟、食蚁兽之间并不存在本质的差别(罗蒂)。这种种把人和自然相等同、将人消融于物质世界、使人无条件服从于本体世界必然性的人性论,深深植根于资本主义生产和消费的制度,它是这种制度下人的物之依赖性的现实反映。而它得以广泛地影响人的自我认识,还因为有相应的道德观为之辩护。在现代主义文化道德所高举的“人性化”旗帜下,无节制地释放人的自然冲动、满足人的自然需要、追寻物质享受的生活方式获得了伦理上的合理性——凡是顺乎自然的就是善的。“资本主义的文化正当性已经由享乐主义取代,即以快乐为生活方式……它的意识形态原理就是把冲动追求当成了行为规范”。③而“要做到伦理上的合理,人们必须把自己的行为当做绝对必需进行‘普及’”④。正是这样,享乐主义的人生观、道德观以其不可阻挡之势席卷全世界。当今时代,人性被淹没在物性之中,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。
二、人要成为他自己
1.人的自我回归
人不是来自于神的世界,人不是神造的,相反,神倒是人造的。人造就了一个高高在上的神,它成了绝对自由、创造性和目的性的化身,是绝对的完满和统一,但它却是人自己不可能企及的。人永远也成不了神,成为神只是一种妄想。不可否认,这种投向于彼岸世界的“妄想”,也曾赋予人以某种终极的关怀,给人超越自我的道德力量。但它却也使人性遭到扼杀,人的正常需要和生活被否定,神圣的追求和现实的生活处于两极对立之中,这种追求也必然从虚妄转向虚假。
人来自自然,是自然的一部分,这是人必须承认的事实。但是人既从自然中脱颖而出,也即意味着他实现了对自然的超越和否定,已经具有了其他自然物所不具有的本质属性。人的追求不是要再回到自然中去,去成为一具“物”。这已是被自然史和人类成长史所证明了的,同样也是马克思主义和众多人学理论所确认的。尽管至今犹有人尚把自己寄存于物的世界,把对物的追逐看成是人的本质属性,将自己从人的世界中放逐,然而,人既具有成为与其他自然物不同存在之可能,他终归要从物的沉沦中挣扎出来。
人性的回归是对神性的渎犯,是对物性的抗争。“人要追求成为人”,这是当代人的觉醒,是人类在长期历史实践中所找到的结论,所获得的智慧。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,在一般人的心目中,也常把“成人”视为最高的价值追求。“人要活得像个人的样子”,是人们普遍寄予人自身的期待。这表明,在现实生活中“人”在人的心中所具有的崇高价值,被他人认为“像样的人”是很光荣、很有尊严的,成为“一个真正的人”、“一个纯粹的人”是人心之所向,是人的根本需要和追求。
马克思说,“人本身是人的最高本质”,又认为人总是“使自己成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”,⑤人是衡量一切价值之价值,人是至高的价值。理所当然,人也总是要以自己的尺度来衡量、估价、安顿人自身。“成为人”是人的终极价值追求,人的其他一切价值追求都是为了把自己创造成为真正的人。人的最根本的需要不是别的,而是要去做成一个人,成为一个配称之为人的人,也即要去获得人的本质,实现人的价值,完成人的使命。马斯洛从心理学的角度把人的自我实现需要视为人的最高需要。在哲学的视域中,“自我实现”也即人的本质特征之实现。人的生活实践之全部指向就在于满足实现人的本质特征之需要,也即成人之需要。正是这种需要促使人在生活中、实践中不断完善、提升自己,使得自己活得更像一个人。
2.人的本质规定:实践性
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,人的本质规定性就是实践性。马克思是从人的活动来规定人的本质的,他把“自由自觉的活动”——对象化的实践看做是人与其他动物的根本区别。正是实践,使人兽相揖别。其他动物靠自然本性而生存,它们的一切活动都不能超出其本性,而人则能在他的自由自觉的活动——实践中实际创造一个对象世界,改造无机自然界,进而创造人自身。实践是一种活动,但却不是一般意义的活动,它规定着人类特征,规定人的本质的活动。人在实践中与世界、与他人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关系,随着实践的进展,关系的丰富和扩大,人性的全面性随之而发展,人的能力和智慧也随之而提升,人在实践中不断生成。人的本质特征在历史性的实践中日益显示。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,是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。实践这种存在方式的特征就在对于给定性(包括自然和自身)的否定与扬弃,在于对人自身和人的世界的创造和再创造。实践是人生存生活的基础,人不需要从实践之外,也即从人之外去寻找生存的根据和追求的目标。在实践中生成为一个具实践本性的“人”,这就是“成为人”的基本含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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